在互联网极其发达、各种自我媒体猖獗的时代,“复制粘贴”一直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近日,据北京海淀法院官方消息来源称,北京智慧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智湖是公司旗下品牌)向法院起诉博主阮某和深圳步中互动有限公司,理由是其侵犯了在互联网上传播作品信息的权利。
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结案。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智虎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并决定两名被告共同赔偿8000元的经济损失。
据悉,这是中国第一起问答式版权侵权案件,也是互联网信息平台代表用户发起的第一起跨平台版权诉讼。
在庭审中,原告智慧世界公司(Wise World Company)声称,由两名被告“沈达硕”联合运营的新浪微博未经许可,在微博上以图片的形式转载了原告平台上用户的大量问答,供广大互联网用户浏览,从而侵犯了智慧世界公司在互联网上传播信息的权利。法院被要求命令两名被告共同赔偿智慧世界公司的经济损失和37,000元的合理费用。
被告阮某辩称,本案涉及的所有文章均已删除,未给原告和原作者造成任何损失。被告重印了本案所涉及的答案,这些答案是《智湖协议》允许的,用于非商业目的,提交人的信息得到了明确说明。
经调查,法院认为,根据所涉7篇文章的签名和提交人给智慧世界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据,在没有任何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智慧世界公司可以被确认获得了所涉7篇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提起诉讼。
本案涉及的微博使用了原告有权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的7个问答,侵犯了原告在网上传播7个问答信息的权利,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报道,由于本案中需要公证的侵权内容数量巨大,如果全部打印出来,可以填满10平方米的房间,最终产生一段30小时56分16秒的公证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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