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网安观察》2022年8月刊的发刊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回顾
《数据安全法》实施一年以来,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数据安全政策法规配套制度陆续完善,数据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同时,网络攻击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着数字化转型的正常进行,也极大地刺激了数据安全市场的需求供给,这些因素都为促进数据安全产业的发展和融合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正如IDC日前发布的《中国数据安全发展路线图》中指出的,数据安全产品与服务融合、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融合的趋势也将愈加明显,数据安全市场将在产业协作与技术融合双重推动下加速前行。
《数据安全法》的实施将数据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从法律的角度,提出“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管理机制上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从国际形势上,数据跨境、数据主权等问题已成为国际博弈和数字贸易全球化的焦点,数据安全事实上已逐步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推动发展数据战略,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规范数据有序流通,保障数据安全。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和数据安全事件频发,更加需要平衡发展和安全,筑牢数据安全屏障。数据资源是贯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和数字生态等协同发展和相互交融的关键血液,对数据资产的安全防护在数字经济中起到了基石的作用。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数据产量全球占比9.9%,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安全保护的对象基数庞大,由此奠定了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基础。
数据治理的目的是为了驱动数据消费、释放数据价值。用数据去创造更多的业务价值,业务场景的差异导致企业数据治理的不同。数据安全需求包含数据安全传输、脱敏、加密、防泄露和数据溯源等方面。
《网安观察》总顾问 叶绍琛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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